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关于保障性住房意向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10:39:37阅读:

全校各单位:

依据厦门市政府与集美大学合作协议书的约定,我处与厦门市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了对接。厦门市现行住房保障体系,与我校教职工关系密切的主要保障性住房类别为:保障性商品房、公共租赁房等两类,面向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单独批次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主要政策文件依据为:《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 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厦府【2016】294 号)。更多的信息请登录厦门建设局保障住房网,网址为:http://www.xmjs.gov.cn/gzdh/bzzf/

为了与厦门市相关部门更好对接,以便下一阶段组织教职工分类申请,我处拟对全校教职工对于上述两类住房的需求进行摸底调查。请各单位负责转达本单位教职工,要求在充分阅读理解上述文件精神后,填写《集美大学教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意向摸底调查表》。各单位将调查表汇总到《集美大学教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意向摸底调查汇总表》中,于 2018 年 1 月 5 日之前将上述两个表格的纸质材料交至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尚大楼 1503 室,联系电话 6180207),电子稿发至尤丽敏老师 OA。特此通知。


附件:

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7】37 号)

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 号)

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府【2016】294 号)

4、《集美大学教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意向摸底调查表》

5、《集美大学教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意向摸底调查汇总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7 年 12 月 25 日